昆山警方通报: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

beijing @ 2018年09月02日 世界观

昆山警方通报: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详解三大主要原因:①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②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③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另据昆山市人民检察院:该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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