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康夫:我没有强奸女学生

tiankong @ 2021年07月26日 世界观

江西吉安。1966年,法院认定小学教师汪康夫强奸两名,猥亵十名女学生,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从1978年开始,汪康夫便一直写信伸冤,至今已42年。当年的"受害"女学生,除一人去世,一人未联系到外,其余10人均否认被强奸或猥亵。汪康夫表示自己想清清白白地离开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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