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化姓)入住内蒙古维斯蒂酒店,客房被两名陌生男子刷开,由此引发的一起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案迎来新进展。
此前,王女士认为自己消费权和名誉都受到了损害,将酒店诉至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认为,酒店在住宿管理中存在服务瑕疵,但不构成消费欺诈,未支持“一赔三”及公开道歉诉求,判维斯蒂酒店退还房费192元,并支付补偿和律师费共计1692元。
▲事发后酒店工作人员上前处理(此前报道:女子入住酒店房门被两名陌生男子刷开,不满酒店处理态度起诉获赔1692元)一审判决后,酒店不服提起上诉。3月24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酒店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事件回顾:房门被陌生房客刷开,协商未果引发诉讼2025年6月12日晚,王女士入住维斯蒂酒店613房间。当日21时36分许,两名住616房的男房客用房卡刷开王女士所住的613房门,因房间内挂有安全链未进入室内。王女士受惊吓后报警,并联系酒店处理。酒店随后为其更换房间,但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
酒店处理的态度让她觉得拖拉散漫,王女士就将相关经历发在了网上。后来酒店在网上发声明,文中称她“狮子开大口要2000元赔偿”“证明该女士既要还要又要的恶习”。
王女士认为自己的人格被贬损,将酒店诉至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要求酒店在小红书公开道歉并置顶一个月、退还192元房费并按“一赔三”赔偿,同时承担1000元律师费。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酒店在住宿管理中存在服务瑕疵,但不构成消费欺诈,未支持“一赔三”及公开道歉诉求。鉴于王女士确因此事件受到影响,2025年12月29日,法院判定酒店需向王女士退还房费192元、支付补偿500元及律师费1000元,共计1692元。
酒店上诉:否认服务有瑕疵,索赔35万并要求其删帖道歉维斯蒂酒店不服一审判决,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酒店方主张,房门被刷开系其他房客看错房号、王女士未将房门完全锁闭共同导致,酒店采用“一人一卡、一卡对应一房”的严格管理制度,房卡系统无“通用漏洞”,已尽安全保障义务,酒店不存在过错和服务瑕疵。
酒店方认为,王女士当时报警后,西城派出所也到现场查看了房门、房锁、监控录像等各方面安全事宜,最后只因酒店前台服务人员因忙碌未及时上传入住人信息受到500元罚款处罚,这处罚恰恰证明了酒店除此之外无其他问题。
酒店方还称,王女士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内容导致酒店订单骤降,多个已签约会议取消。上诉要求王女士删除小红书、抖音平台相关内容,在相同平台公开道歉并置顶一个月,同时赔偿酒店退单、客户流失、商誉受损等经济损失352800元。
二审法院:酒店管理存在疏漏,上诉理由均不成立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酒店作为住宿服务经营者,负有保障住客人身安全与住宿安宁的法定义务。其他房客能够用房卡刷开王女士的房间,结合公安机关已对酒店作出“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足以认定酒店在房卡管控、入住登记、现场管理上存在明显疏漏,构成服务瑕疵,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合理合法。
针对酒店提出的律师费抗辩,法院认为,本次纠纷因酒店服务瑕疵引发,王女士为维权支出的1000元律师费属于合理必要费用,应由酒店承担。
对于酒店要求王女士删帖、道歉并赔偿35万余元的主张,法院指出,酒店在一审程序中未就此提起反诉,二审依法不予合并审理,相关主张可另行通过诉讼解决。
3月24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因此事很不开心,目前还未收到酒店方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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