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汇181】人民群众爱离婚就离婚

chuntian @ 2020年05月29日  浮世汇

【1】@遇见吴杰臻 

#婚姻法#民法典通过了,先说下4个条款要注意的条款吧:
1.离婚冷静期,申请离婚后30天内可以反悔,到期后还有30天,有一方不去领离婚证,当做撤回离婚申请。两者相加共60天。离婚会变得非常困难,明年1月1日实施。

2.婚姻隐瞒重大疾病,可以撤销婚姻。婚姻撤销后,当做从未有过婚姻关系。

3.居住权,是一个物权。一旦房屋的居住权在房管局登记了,就算成立,没有登记则不成立。买房一定要查册,看房屋有没有被设置了居住权。因为,新房东也不能赶走居住权人。

被设置居住权的房子没有商业价值,只能等居住权到期后才会恢复商业价值。

老人给保姆设置了20-30年的居住权,子女继承房屋,还不一定熬得过保姆这20-30年的居住权。

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

公租屋以后估计会用居住权来实现。

4.婚姻中付出家务劳动较多、照顾小孩老人较多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一笔补偿款。至于标准,目前没有,需要后续司法实践跟进。

 

 

【2】@写不出稿苏见祈 

1950年4月,我国颁布了建国以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倡导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

“我为什么主张不加条件,一方要离就可离呢?
理由是中国长期停滞在封建社会,最受压迫的是妇女,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早婚、老少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是普遍现象,妇女不允许离婚,所以,一方坚持要离就让离,主要根据广大妇女的利益提出。

如加上很多条件,恰恰给有封建思想的干部一个控制和限制离婚自由的借口。过去没有这一条,发生很多悲剧。”

在讨论婚姻法草稿的条文时,邓颖超确认了“一方坚持离婚即可离婚”的原则。
随后的三年里,全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贯彻新《婚姻法》的运动,我国妇女第一次享有了自己决定是否离婚的权利。她们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争取婚姻的自由。

可是,旧社会规则的顽固,既得利益者的残暴,想要把妇女禁锢在婚姻中的偏执,远远超出了任何人的想象。

就在新婚姻法颁布的1950年。

“1950年山东全省有案可查的因婚姻不自主,受家庭虐待而自杀的达1245人。苏北淮阴专区9个县1950年5月至8月被逼自杀和被打死的妇女达119人,皖北阜阳专区临泉县1950年1月至9月被虐待逼死的妇女有52人,六安县新安区6天中因婚姻纠纷打死了4个妇女。“

"1950 年山西省左权县一妇女被丈夫用火柱穿死, 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竟没有给凶手以应得的法律制裁。兴县二区某村干部向要求离婚的妇女横施“背铐”刑罚, 来“镇压”妇女离婚。"

“整个华东地区自《婚姻法》颁布以后至1952年底不完全统计,因婚姻不自由而自杀和被杀的男女,共一万一千五百余人。”

在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一方要离即可离”的情况下,妇女争取离婚的自由,竟然都招致如此血腥的,残忍的反扑。

任何人都无法想象,为了剥夺妇女的婚姻自由,他们竟然如此地无所不用其极。
我想很多人,应该都低估了这类人群控制女性婚姻自由的偏执。

本来这样的人,是应该受到社会规则的制约的。
很遗憾,新的法律无意做到这一点,反而给他们送上了一个完美的武器——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30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只要30天内出一趟门,就可以把照顾孩子照顾父母的免费劳动力锁死在家里。

只要30天内出一趟门,那无论出轨多少次,都可以强迫对方在屋檐下低头。

只要30天内出一趟门,就可以轻松化解观念陈旧的偏远地区,妇女提出离婚是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

如此轻松,就达到了曾经需要用暴力、甚至泯灭人性才能达到的目的——把女性禁锢在婚姻里。

甚至,一个男的哪怕家暴自己的妻子,只要她无法取证或者无力取证,就可以高枕无忧。如果她想离婚,就得再忍受30天的折磨,一个又一个30天,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

我们的法律,到底在帮助谁?到底在保护谁?

白岩松委员说,很多人离婚的念头是冲动的,轻率的。但冲动的轻率的离婚是可以复婚的,这是一个可以轻易逆转的问题,根本不是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理由。

而对于那些遭受暴力和冷暴力的,被出轨的,在婚姻里根本没有任何自由和尊严的人来说,30天的冷静期,就是30天的刑期。

本来就很渺茫的希望,本来就很渺茫的尊严,又远离了至少30天,甚至永远地失去了。

这样的规则之下,是谁在笑?是谁在哭?
我都能想象那些人洋洋得意的脸。

“一方坚持要离就让离,主要根据广大妇女的利益提出。
如加上很多条件,恰恰给有封建思想的干部一个控制和限制离婚自由的借口。过去没有这一条,发生很多悲剧。”

这句话,来自1950年。
今年,是2020年。

悲剧还在重演。
我们无能为力。

 

 

【3】@一玶海岸 

#离婚冷静期# 一出,满屏幕骂声一片,不过我看大部分没骂到点上。

离婚冷静期这个设置是违宪的。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这在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很清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而离婚冷静期恰好就破坏了,无论他们扯离婚太轻易有负面影响(至今也没人说明白负面影响在哪里),亦或是只影响协议离婚,不影响起诉离婚,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

两个成年中国公民,自愿结束双方婚姻关系,这种行为是受到宪法保护的,任何人无权干涉、破坏或设置障碍。

人民群众爱离婚就离婚,你算老几?

 

 

【4】@唐不闻 

离婚了双方后悔怎么办,可以复婚啊,又不是什么难事。给并不是什么难事的事情设置冷静期作为程序上的阻碍,实际上就是用行政手段暗示你:我们原则上不同意离婚。 

 

我有个女性朋友,之前和一个已婚男人相爱,她很不愿意当小三,就让那个男的离婚。
男的大概花了两年不到,终于把婚离了。
她很高兴,说,太好了,你终于是自由之身了,我们结婚吧。
结果男的面露难色说,我好不容易离了婚,我不想再轻易走入婚姻了。。。 

 

 

【5】@Ent_evo 

中国青年报在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报道里写了一段说,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是听到了反对意见的,但最后表示拒绝。“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从了解的情况看,英国、法国、俄罗斯、韩国等国家都规定了这一制度。”

换句话说,他们的逻辑是:冷静期是给好聚好散的,真要出矛盾了请打官司去。别国这么干的,咱凭啥不行。

行吧,打官司就打官司。

那别国的法律援助体系咱跟上了吗?

别国的婚姻维权组织咱有相应的规模吗?

别国有家暴避难所,不但能暂住还能帮你反跟踪,咱们有吗?

别国的心理咨询和复建资源咱们有同级别的吗?

我知道这里面很多其实都是有的。但我也知道很多致力于这些领域的组织,运作起来都面临重重困难。首先要做的,难道不是把这些支援体系建设起来吗?

没错,协议离婚冷静一下,有矛盾的上法庭,纸面上分得挺干净,好像也挺说得过去的。

可现实中有多少人因为各种原因而打不成离婚官司?协议离婚里有多少人是真的好聚好散,又有多少人选择它只因为它是逃离苦海的最快方式呢?

如果法律咨询和援助真的完善,离婚诉讼真的快捷方便,弱势方的安全能全程得到保证,家暴证据在庭上能认真采纳,感情破裂的判断依据都符合常理,那剩下好聚好散的协议离婚要不要冷静期,还算是个值得正经讨论的问题。

但如果以上这些在现实里得不到满足,那冷静期就是个要死人的事情了。

 

 

【6】@Tekeli_li 

有些人觉得,不会吧,国家不会出台强制婚育这种政策吧,太极端了吧。
你要知道这种政策肯定会包装得较为温和,不会直白地告诉你我们要强制生育了,会慢慢宣传,一步步试探,从最温和的收紧离婚权开始,从各个角度旁敲侧击,变相强制生育,有些手段可能就像当年计生一样。
以下都是猜测,如果你觉得不可能,那就是你对:
比如,一步步宣传国家生育率低下没有充足劳动力,无奈之下把不婚育宣传为道德污点,甚至定为违规,发展到后续,不婚不育女性的父母可能会因此丢工作。宣传规模类似征兵。
再比如,不婚育的单身女性需要罚款,比较困难的家庭承受不了的程度。
再比如,企业要为丁克家庭员工缴重税,尤其针对不婚育的女性,加剧职场性别歧视。
最坏、最简单粗暴的猜想,就是像当年计生强制女性上环/七八个月身孕都堕胎一样,挨家挨户上门抓未婚未育的女人强制婚配。

不要以为不可能,生育率低到一定程度,老龄化严重到一定程度,男女比例失衡到一定程度,男权社会的人类会做出什么事情你无法想象。毕竟十年前的我们也想不到很多事情会变成现在这样。

 

 

【7】@马伯庸 

我原来当销售的时候,碰到个客户。单子很大,我施展浑身解数,把培训课程教的销售技巧全使了一遍,甚至跟公司争取到了一个极低的特价,但最后订单还是去对家了。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客户孩子正在办入学,而对家在教育局有关系,这才是客户的终极需求。

不是说客户不想要物美价廉的东西,只不过这在需求顺位低于孩子入学。我没看明白,花再多唇舌都是白费。

离婚冷静期这事,也是一样道理。你从个人角度去分析这事有多么糟糕,注定南辕北辙。设置这玩意儿的意义就一个,降低离婚率。原因很简单,结婚的人多了,社会就稳定了,上头看着心里踏实。当然,人家也不是不关心个人婚姻幸福,只不过从顺位上,远不及降低离婚率那么重要罢了。

不过,让我们再仔细想想,这个也不是最终极的需求。

你想啊,离婚冷静期固然把婚姻里的人留住了一部分,但也吓阻了很多人结婚。我没统计过两者之间的数字,但此消彼长之下,最终效果一定是降低结婚率。从这不是跟上头的初衷相反了么?

别忘了,中间还有具体决策和执行部门。

比如你是个国策研究员,现在国家给你任务,搞一个婚姻政策出来,提高社会稳定。你肯定会建议设置离婚冷静期。

为什么?因为这个政策的绝妙之处在于,它的优点是可视化的,可以被统计出来。今年离婚率40%,冷静期一设置,明年30%,好!卓有成效,印到报告里,敲锣打鼓送给领导表扬。

而这个政策的负面影响,是统计不出来的。不存在“因特定政策拒绝结婚人口比例”这么个选项,那些被冷静期吓得不敢结婚的人,只会被归类为“未婚适婚人群”。就算搞一场民调,你也没法建起独身率和离婚冷静期之间的相关性。

优点大大的,缺点是隐形的看不到,就算看到了也跟我无关,我干嘛为什么不推动这个政策啊?

至于上头也不傻,这点小心思能看得出来,但无所谓。冷静期的重点,在于把围城想出去的人给拢住了,至于怎么把围城外的人往里撵,自有别的大把政策来对付。

我原来也想试图分析,离婚冷静期是不是多此一举,对个人的弊端何在,后来不分析了,没用,从根儿上就对不上。

回到开头那个故事。我又不认识教育局的关系,就算看明白客户的真实需求,也没辙,从一开始就输定了……

 

 

【8】@管鑫Sam:不说《中国青年报》这个文案,就说提案本身(与中青报文案并不重合),同样是手伸太长、管太多了。国有化的公开婚恋信息平台这种东西,本身就是一个潘多拉盒子。

 

【9】@木遥 

我念书那会儿,共和党的主流论调是中国来的 STEM (理工科)博士应该一毕业就发绿卡。之所以没这么做是因为民主党主张包括西裔移民在内的全面移民改革,两党互不相让,但总的说来没人不同意中国在美国的理工科留学生是美国的财富。Romney 竞选那年还拿这个作为议题打过。

而今天共和党的明日之星(很可能要四年后就会出马竞选的)Cotton 提出法案,试图禁止一切中国来的 STEM 学生拿签证,说他们都是盗窃美国利益的间谍。

白云苍狗。

(而在这边,当年出国念书在群众口中还是件大好事,今天的知乎上留学生已经快被当成汉奸了。

生活在历史湍流里真是太累了太累了。

 

 

【10】中国的同性恋结不了婚,异性恋离不了婚,单身的女生不能冻卵,每个团体都太惨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来源朋友圈

 

 

来源:新浪微博 喷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