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汇262】喝茶断网之谜

chuntian @ 2020年12月02日  浮世汇

【1】StarKnight 

《喝茶断网之谜》

有位日本推友发了个系列推,讲了一个"公司断网之谜"的破案故事,过程中包括了网络工程、文化差异和一系列巧合,非常有意思,大概翻译一下给大家共赏。

(1/12)

一个最近发生的排障:

证言1:"早上有时候网会断。"
我:是不是电脑进入睡眠后WiFi断网的问题?
证言2:"是有线网。无线网没问题。"
我:有线,仅有早上出问题,好奇怪。晚上还是好的。
证言3:"小A(中国人)来了网就断。"
我:还是人因的?肯定有什么地方搞错了吧。
于是我开始调查。

(2/12)

一查似乎真是如此:小A出勤之后不久,就会发生机器连不上网的现象(大概20分钟)。

我观察了一下小A出勤之后的举动:
・进门
・把包放在座位上
・去开水房泡茶
・端着茶回到座位
・查收邮件
→这时开始,就开始有人连不上网

(3/12)

接下来的调查更令人不解:
"泡红茶的时候网络不会断。"
"中午有时候也会断。"

于是该怪事似可以总结为:
"小A自己泡茶的时候才会发生。"
"但是泡红茶就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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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A很为他人着想,所以提议说,"要不以后我都喝红茶?"
但我决心要解开这个不可思议的现象。

于是我进了第二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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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牵涉到"水",所以我一开始以为是无线有问题,但故障仅出现在有线系统中,而且基干也都是有线,同时没有发现因为踩踏线缆导致的断线。

而且,让其他人坐在小A的座位,甚至也泡一杯茶,使用小A的杯子和水壶,也没有触发相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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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一想:
开水是电水壶烧的,难道是电路的问题?但小A之外的人烧水就不会有问题。换一个开水房泡茶,也没有改善问题。

是不是小A身上戴了什么设备?但就算他不坐在座位上,仅仅将泡了茶的水壶放在桌子上,就会引发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我忽然注意到一点:

(7/12)

小A每次都把水壶放在桌角的同一个位置。

我灵光一闪,将那张廉价的铁皮桌子翻过来一瞧:桌角用磁铁吸附着一个Hub。

说穿了其实一文不值:是茶水热传导导致的HUB过热。

(8/12)

我问小A,"你为啥把水壶放在那里啊?"

"啊,那一块有点热乎乎的,所以我把水壶搁在那,正好保温。"

<译者注:小A同学你真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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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A使用的不是带有保温性能的水壶而是塑料水壶,里面灌了开水。
・为了让水壶冷得慢一些,于是他将其放在"不知为何"有点热的桌角。
・而桌板之所以发热,是因为反面有个HUB
・装有开水的水壶置于其上之后热量传递导致HUB过热
・LAN断线

(10/12)

以上就是谜题解决的过程。

中国人和越南人都习惯喝烧开的水,而且都爱用透明的塑料水壶。所以这个故障之来源其实可以说是国家(和文化)。

而另一个要素是小A发现了"哎?桌角有点热热的",其观察力和巧妙利用的手法也是导致故障的原因之一,很有意思。

(11/12)

在此之前,也有日本员工坐过这张桌,但他使用的是隔热性较高的水壶,同时没有发现桌角热热的,并加以利用。

导致断线的HUB是一个1000M的老型号,被热水隔桌加温10分钟就挂了,说明平时散热机能就已经很紧张,大概是时候退役啦。

(12/12)

有人问"为啥泡红茶就不断线",结论是泡红茶用的是普通茶杯,放在手边,而且杯子不像透明塑料水壶那样底部扁平而是有一个凹陷,热量传递没有那么猛。

有机会想送小A一个保温杯,但他说"泡茶不能用金属杯。最好还得是透明的"……不愧是茶叶大国,讲究啊……

<完>

中国网友表示:不愧是柯南大国,讲究啊……

思考题:如果该剧情改编成柯南,需要几集,每集死几个人?

另外盲猜小A用的塑料壶是不是这种(如图)

 

 

【2】@久坂萩 

大略看了几秒,律师们早就把蛋壳的事情说得比较清楚了。
不知道被赶走的租客里有没有5%是骂律师骂媒体的,唉。
引用别人的文字---------
蛋壳公寓与房东签署《财产委托管理服务合同》
(一)甲方(房东)同意将房屋独家委托给乙方(蛋壳)全权管理并全权代理出租;

(二)乙方(蛋壳)独家委托代理权限包括:代理甲方(房东)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事宜;代理甲方签署于房屋租赁相关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包括租赁合同的解除或变更协议、补充协议等);代理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押金、定金等相关费用。
-------------引用结束

好了,看到没,要点来了——

当房客和蛋壳签约交钱的时候,其法律关系,就等同与房客和房东签约成立租约!!
租约期限,以房客和蛋壳的租约、已付租金为准!

那个签字的蛋壳,不是代表自己一个莫名其妙的什么公司,或者三本毕业的打工中介,而是有权限代表了房东!在那里签字!

签字收钱的是房东的代理,那对外界而言,也就是房东!
蛋壳收了钱签了字→对租客、法院、其他人等而言,也就是房东收了钱签了字。

我相信大多数租客在签约之前,一定会瞧到一眼或者听蛋壳人员说过一句,他们有这个合同,拿到的权限来出租房子!否则很多人干嘛要给蛋壳签约呢??

然后,蛋壳,对房东违约了,那么,这只是代理人和委托人二者之间的关系,房东可以就其权益损失,进行索赔追讨起诉等等,但是,代理人和委托人二者之间的矛盾,不得影响其他人!

非常简单的事情!

如果有疑问的话,那这世界上的委托-代理关系就不存在了!

委托律师打输了官司,原告说,那是律师打的官司,跟我无关,我还要告!能行吗?

委托了,那就是委托了,通俗地说,法庭上的律师就是原告被告的人格在那里!
蛋壳签约的时候就是房东的人在那里签了约!

好了,代理人不给钱了,不出庭迟到早退了,那么委托人可以去追究被委托人的责任!房东诉蛋壳即可!

所以事情很简单,这蛋壳事件其实就是第三世界国家法律司法执法能力低、警方不能良好保护租客、本地人欺负外地人,就这么简单的事。

 

 

【3】@吴向宏_投资无国界 

关于#蛋壳公寓#,我不了解情况。只介绍一个普遍的道理: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穿透"问题。

这是一个法律术语。有限公司的股东或控制人,通常只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当于有一面盾牌,防护了股东和控制人的个人利益。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这面盾牌可以被"穿透"。股东或控制人需要承担超出"有限责任"的责任。

在英美习惯法中,有限公司的"穿透",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它对于防止公司股东或控制人的掏空公司、利益输送等行为,非常有用。

假设有一家蛋黄公司,它出资一万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从某房东手里高价收来房源(比如一年四万租金),转手以低价租给租客(一年三万五)。这个商业模式明显亏钱,不能持续。但它付给房东只先付一个季度,也就是一万(动用自己的股本金一万);从租客却一次收来一年三万五租金。那么短期看,账上似乎赚了两万五。于是他先给自己或关联人发两万的奖金。。。。半年后,公司资不抵债,宣布破产。房东和房客都亏损,而蛋黄公司的实控人却白赚了一万(亏掉一万股本但赚回两万奖金)。

这种情况下,就适用所谓穿透原则。虽然蛋黄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但其股东从一开始创立的商业模式,就明显不能盈利,明显是以利益输送为目标。那么公司股东和实控人承担的责任,就不能限于其出资的一万。也就是说,要发生"穿透"。(通常要穿透到以"出资额 + 股东和实控人从公司中取得的所有其他收入"为限。在蛋黄公司的例子中,这个限额就是三万(一万股本加二万收入)。也就是说,除当初的一万股本外,受害者可以要求蛋黄公司股东和控制人再追缴两万,用来承担公司的债务。)

通俗点说,就是"吃了我的全部给我吐出来"。从公司拿了多少钱,就必须足额退还多少钱。

中国的法系里,似乎缺少这个"穿透"的概念。十几年前,我在国内第一次介绍这个概念的时候,还遭到一位著名律师的嘲笑:"你懂不懂法律,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有限责任嘛!能穿透还叫什么有限责任?"

我的确不太懂国内的公司法,查了一下,大致只有两种情况,在国内可以使得"有限责任"的盾牌失效。第一种是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没有分开,资金管理混乱。这实际上是一个财务问题,并不是法律责任问题。第二种则是公司虚假出资,或者出资不足。但这种情况下,所谓追究股东的责任,也只是要求其补足出资额。也就是说,实际上一分一毫都没有穿透。

中国法律体系中,如果要追究股东和控制人超出"有限责任"之外的责任,根据我的粗浅理解,似乎只能是股东和控制人被证明违法犯罪,例如诈骗、非法集资等。这时候他们的收入就变成所谓"非法所得",可以收缴。

但这个"非法所得"的追缴,和"穿透有限责任"相比,门槛要高很多,难度大很多。因为违法犯罪行为,比如诈骗,是一个刑事罪行,必须经过公安立案调查、抓捕、审判等一系列漫长流程,才能最终实现对受害者的经济赔偿。定罪的门槛也比较高。比如说,可能要证明对方有主观恶意等。

比如上面那个蛋黄公司,要定他诈骗就不一定很容易。他可以辩称说:我只是在亏本促销。过几年房租涨上去,就可以盈利了——谁能想到我都没有撑过一年呢?亏本促销难道犯法吗?难道就是诈骗吗?定不了他诈骗,那么他拿那两万奖金,符合了公司章程,就是合法的。

但"穿透有限责任",是一个经济纠纷的概念,用中国的法律体系说,就是一个民事概念。可以直接走民事程序来判决蛋黄公司有关人员退赔损失。既然是民事,一般也不需要证明对方有主观恶意。

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一旦建立了"穿透有限责任"这样一个民事经济赔偿的概念,那么,很多利用法律空子进行诈骗的骗子们,就再也没有办法捞到一分钱了。

所以在此,给国内的法学家们和人大代表们提个建议,研究一下"有限责任公司的穿透"(英文叫pierce the corporate veil),考虑一下相关的立法。


忘记说了——这个概念不适用于上市公司股东。

 

 

【4】月风_投资笔记 

很多评论都呈现了浓厚的"何不食肉糜"气息:
1、美团外卖的客单价,2015年-2020年中分别是:25、37、42、44、45、48元,最新的数字已经快逼近50元(未剔除补贴),对,这和有些人想象不一样,并不是最便宜的杂牌店套餐——这是写在上市公司年报里的,可以直接拆出来,是香港普华永道做的审计;
2、核心客户每个月点10单,如果按照50元的均价(实际上要更高一点),那就是500元的支出,注意,这500元,不是这个人全部的餐饮指数,按照一个月早中晚90餐来看,这10餐只占11%,那么剩下80顿如果按照10元均价,他在吃饭上的花销会逼近1300元;
3、这张图你们真的应该再仔细看一下,即使我前面已经贴过了。注意,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万元以上的,只有70万人;1万元以上的,合计854万人;5000元以上的7113万人。
也就是说,你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000元(三口之家就是15000元)以上,你就是全国前5%;10000元以上,0.61%;20000元以上,也就是四口之家百万年收入,恭喜你,你是全国前0.05%的人;
4、与之相对的,是中国的家庭人均月收入的中位值在:1500元,因为有7.9亿人的收入在1500元以下,只有6.1亿人的收入在1500元以上。原文也强调了,这个数字恰好能和李总经理的"6亿人月收入1000元"匹配起来的。5000元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对应在中国的分位数是5%!
5、所以,有些评论说:我身边的有钱人都不点外卖的,BALABALA。抱歉,是咱们对"有钱人"的定义不一样,我们这些经济学爱好者的认知是:在中国,家庭人均月收入5000元就是有钱人,因为只占到全国的前5%,即使如此,也有7000万人,而英国总人口也只有6643万人,已经足够大了;
6、但是有些人的定义,5000元根本不算"有钱人",起码人均月入过万才算有钱人,那我只能夸你志向高远,当然了,本质上是你比我更激烈的看多基尼指数;
7、重点来了,问题根本不是有钱人爱吃外卖,点外卖有尊贵感。而是,只有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有钱人",才能以每年120单、每月超10单的频率,持续点补贴前均价50元,补贴后均价30元的外卖。——因为只有他们吃的起,即使这个开销在500元左右!
8、家庭人均月收入1500元的人群和家庭,是绝对消费不起高频外卖的,因为1500元拆开来真的不够——但是这批人在中国,有8亿人;
9、这就是中国的基尼指数,但凡你想反驳我,很多逻辑仔细想一下,其实都是"你不敢相信基尼指数或者说贫富差距有这么大";
10、现在你应该对"美团外卖核心用户约有3000万人(平均每年消费120单外卖),非核心用户约3亿(每年消费17单)",这个数据,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11、现在中国互联网的最大问题:就是有一批网民把身边的中国人当人,感慨他们的艰辛;还有一批网民,不把身边的中国人当人,那些低收入人群没声音没印象不存在;
12、求您了,少刷点逼乎的百万年薪帖子了,睁开眼睛看看这个世界吧。

 

 

【5】@祝佳音 

知乎的匿名功能就是互联网路理想主义爆破的一个例子。最开始上匿名功能的时候设计者饱含理想主义,据我所知,出发点是"很多问题回答者公开姓名会有危险,因此匿名可以保护回答者,让他畅所欲言。" 之所以说理想主义,是因为这个方案的出发点就是默认回答者是真诚的——既然你真诚,而真诚可能有代价,但我又鼓励真诚,那我就来保护你。想想如果是回答一些重大公共事件,或发表对所在公司的意见,匿名的确是一种保护。我记得之前知乎还公开承诺匿名是不可查的(哪怕他们自己也不可查),这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了匿名最初被设计出来是为了保护回答者。据我所知匿名的确也保护过很多次回答者,虽然的确也让人有时候很烦(我和鄙司的确也被捕风捉影地攻击过,但上传相关信息可以删除答案,虽然有点费事,但也算是一种代价,我能接受。) ,但我觉得还是功大于过的,关键是有一种美好的信任。可之所以说爆破,是因为现在这一功能被高频次恶意使用。不说别的,之前清华学姐那次,匿名答案就大出风头。现在基本确定是个傻逼写的。你说这个功能在设计的时候没想到傻逼吗?可能想到了,也可能真没想到。但我觉得就没想过能被傻逼这么用。所以我觉得有点悲哀(这个词儿真重啊,但我想不到别的词)。另一个问题是现在大家也发现不认证是不行啊,我连信都不能信,最后真有真实回答者匿名,也没人相信了。你说这个功能让世界变得更好吗?现在看也未必。这就好比一个小店,以前是无人值守的,你拿东西,出门自己往纸箱子里放钱。虽然也有人不放,但不太多。后来不但有人狂拿东西不放钱,还有人把盒子里的钱拿走。最后这个方法当然破产了,换一老大爷看着。别的不说,就让人高兴不起来。就让人高兴不起来。就让人高兴不起来。你说知乎当时的设计者傻吗?天真吗?我也不觉得,人家无非是相信用户中傻逼含量没那么浓,现在发现很浓,比当初想象得还浓,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可骄傲的。如果把相信陌生人说成傻,把对人类有信心说成天真,那也挺没劲的,也挺没劲的,也挺没劲的。

 

 

【6】@琉玄 

我喜欢看"小姐日记",因为很文学。
(示范我放在评论里)

文学是什么?
就是现实里的魔幻,魔幻里的现实。

这类日记的格式通常是这样:开篇讲男人的外形和言行,以及他的嗜好,然后是体验感,夹杂环境描写。
如"那天房间的大圆床设计很不合理,我们两个人的手机共计掉进缝隙里三次。我知道这是因为我们的床一直摇摇晃晃。"
因为一般人靠想象力写作不会去想这些细节,但是一旦有了细节就很写实,瞬间拉你进入那个画面。
还有金钱方面的地气描写。
如"他们三个人轮流来,一发走人,说好了一千五,看我好欺负,讨价还价到一千二。"
还有事后,如"我坐在廉价的弹簧床上买了一些想买的东西。那一刻我可能很幸福。"

小姐写完了日记,还没完,文学性还需要靠外人的口舌来一起完成,她的日记被曝光后,女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那么丑难怪做鸡。""她有病!这些男生被祸害得好惨。"
……得,这文学性才算完成了。

因为文学就是要悲凉,要惨,要西西里的美丽传说,要被男人践踏完了,再被女人践踏,要孤立无援,要万人唾弃。

再然后,被我这样的旁人看见了,"赏析"起来,说:"真的文学。"
嗯,我顺便把自己也骂了。
因为我也是看客。

每一个人都在滑入自己的深渊。
他们看着我们,我们看着他们。
反正也只能是看一看。

 

 

【7】水木社区官微 

亲戚家的孩子和我吐槽,情绪崩溃了。

 

 

【8】FATIII 

看图作答:这是什么现象?
答:圣艾尔摩之火。其成因是一种电晕放电现象,是由于周遭环境非常大的电势差(这在大雷雨中很常见),超越了空气的击穿电压(约每米3百万伏特),使得空气成为了导体(等离子体),并在导电的过程中放出强光。(图自ins:althani350)

 

 

【9】@艳光四射性冷淡 

看了一秒钟,我已经中饭都在循环听总政歌舞团的英雄赞歌。一秒钟是一个大宣传系统下的小涟漪。为了几帧的画面需要付出的生命叙事。国师用自己几十年培养出来又安身立命的集体主义美学,做了反集体主义的自省。想到他的出身,觉得这是他到了七十岁,终于敢唏嘘地从心所欲。但即便他从心,也不得所欲。

 

 

 

来源:新浪微博 喷嚏网